據網友爆料,最近淘寶省錢卡的開卡費漲價,紅包數量也減少。甚至有自動續費用戶被單方面解約。網友認為這是霸王條款,讓人感到不滿。據了解,淘寶平台對開卡套餐進行了調整,資費上漲,優惠減少,紅包有效期也從72小時縮短至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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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
平台自動終止合作,並且提高了“省錢卡”的費用。
11月27日,上班族小園利用閑暇時間在淘寶上下單購物。她之前花了4.8元開通了連續包月的省錢卡服務,所以她計劃先去“我的權益-淘寶省錢卡”頁面領取紅包,然後再進行支付,就像她往常一樣。
她被平台單方面解約,無法再領取和使用紅包。她想重新開通,但卻發現現在變成了邀請制,而她卻沒有資格。
小園發現,除了開通費漲價,她獲得的紅包也少了。她驚訝地指出,自2019年開始使用該服務至今已有3年多了,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解約了。她聯繫客服詢問后得知,未使用完的紅包也不能再使用了。她憤憤地表示:“他們單方面解約還理直氣壯,讓人感覺購買更貴的套餐卻享受更少的優惠。”
網友小星意外發現自己的省錢卡在11月26日自動解約了,讓她感到很困惑。她之前以為已經開通了省錢卡,但沒想到卻被自動解約了。雖然兩塊錢的開卡費對她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她發現新的使用門檻更高,而且紅包面值也減少了。這讓她感到很失望。
小楊是一個尚未遭遇解約的用戶,她的資費仍在有效期內,淘氣值只有600多點。目前,她每月可以領取20個總額為84元的紅包。按照最新的套餐,到時她只能領取總額為50元的11個紅包。
回應
服務費已超過最初開通時的價格,所以到期時將不再自動續費。
北青報記者發現,新的省錢卡提供連續包月的資費為7.8元/月,單次卡的資費為11.8元/月。根據淘氣值不同檔位的積分,用戶可以領取不同數量和總額的紅包。在淘氣值1000分以上的檔位,用戶可享受17個紅包,總額為74元;800-999淘氣值的用戶則可以領取14個紅包,總額為64元;而淘氣值在401-799之間的用戶可以獲得11個紅包,總額50元。
根據市場變化,淘寶省錢卡在2022年10月28日對開卡套餐權益進行了調整和升級。調整后,用戶可根據其淘氣值區間選擇相應適配的服務套餐進行開通。對於之前已經連續包月並在有效期內的用戶,他們不會受到此次調整的影響,可以在服務協議有效期內繼續享受原續費套餐。此外,對於淘寶省錢卡的開卡方式是邀約制,解約后是否可以重新開卡以頁面展示為準。另外,紅包的有效期也進行了調整,由領取后72小時縮短為24小時。
您收到的解釋是因為淘寶省錢卡提供的服務已經滿足了4-12個月的續費周期,且月度服務費已經高於您最初開通服務時的價格,因此協議到期后不會執行自動續費。客服也提到了解約后需要系統邀約才能再次開通,但對邀約的具體規則並不清楚。此外,客服還指出,省錢卡一旦購買后不支持退款,建議您領取和使用紅包來抵扣已經產生的費用,這樣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回本。
平台拒絕提供調整前的協議和套餐內容。
分析
平台應提供標準化的合同格式,並負有通知提示的義務。
網友反映在使用某個平台服務的過程中,發現服務周期先是長達兩三年,但後來卻縮短到了4個月至12個月。此外,平台在任意提高價格后,也強制單方面解除了服務協議。他們詢問這種行為是否構成違約,以及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重新表述如下:
某網友反映,使用某平台服務時發現,服務周期由兩三年縮短至4個月至12個月。此外,平台任意提價后強制單方面解約服務。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根據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孔姣的觀點,消費者購買淘寶省錢卡后形成合同關係,如果淘寶單方面解約,則屬於行使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法定解除情況下,淘寶平台是否具有單方解除權需要根據雙方合同是否包含該約定來判斷。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淘寶平台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將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平台承擔違約責任。消費者可以選擇向消協投訴或者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孔姣還指出,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單方解除權的話,由於該合同系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對於此類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的條款,平台應當進行提示說明,否則,消費者也有權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然而,如果合同中約定了單方解除權,並且平台已經進行了提示說明,那麼平台是有權單方解約且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的。在這種情況下,平台只需履行通知義務,在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消費者后,合同便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因此,即便平台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於消費者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經購買的紅包,平台應當準予使用,或者退還收取的服務費。
孔姣指出,許多人在選擇虛擬商品時往往對合同內容視而不見。她認為,如果平台在用戶勾選條款時使用醒目的字體進行提示,消費者很難認為平台沒有盡到提醒的責任。她建議廣大消費者,在網絡平台購買商品或服務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避免衝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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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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